青岛市落地企业补贴标准(青岛市落地企业补贴标准详解)
0 2023-05-25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青岛市落地企业补贴标准,为读者提供详细解释,引出读者的兴趣。
1、新设立的生产型企业。
2、搬迁至开发区外区域的法人单位及其生产型项目。
3、新设立现代服务业企业以及搬迁至开发区外区域的现代服务业法人单位。
1、项目购地费据实补贴。
2、新设立企业自有资金投入部分,每万元给予5万元的财政支持。
3、对新搬迁企业申请的“二次配套资金”给予财政支持,最高可达500万元。
1、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利税、职工数达到一定标准的,将在前三年按市财政实际给予培育企业标准的80%予以补贴。
2、新设立企业,其自有资金投入部分每万元将按市财政实际给予培育企业标准的30%予以补贴。对新搬迁企业,其“二次配套资金”给予400-500万元的财政支持。对新搬迁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其雇佣职工超过20人且纳税金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按市财政实际给予培育企业标准的50%予以补贴。
1、企业法人落户青岛市开发区范围内,且所涉生产性、生产性配套、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没有在青岛市其他地区开展。
2、企业按期完成注册登记、生产建设和环保验收等手续。
3、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其注册资本的30%。
青岛市给予落地企业的补贴政策力度比较大,涉及的范围广泛,对新设立或者搬迁至开发区外企业来说,是一份不错的福利。但对于企业来说,需要注意补贴条件,全面了解补贴范围和补贴力度,以便合理利用政策优惠。
本文由企业补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