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企业补贴发放(青岛高新企业获补贴:发放细则解析)

佚名 2017-07-19 15:55:41

摘要:

青岛高新区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青岛市委、市政府打造二次创业、创新创业示范城区的核心区域。为了鼓励青岛高新区的企业在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更多的成绩,青岛市政府制定了获补贴政策,并出台了获补贴发放的细则。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对青岛高新企业获补贴:发放细则做详细的解析。

一、获补贴的对象

1、企业原则上应当为位于青岛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在国家或省、市明确认定之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分支机构。

2、同时,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等核心技术、产品、服务,或者应用了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重点先进技术;

(2)实际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服务活动的企业;

(3)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企业,即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相关的科技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等。

二、发放标准和方式

1、企业在获得其资格认定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的申请,可以享受发放政策。

2、企业创新创造和技术转移方面投入较多的,将得到更多的奖励。企业投入的资金、设备购置厂家、设备品牌、科技服务机构、技术服务范围、高技术含量技术合同等,都会被考虑进入评选标准。

3、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获补贴的总数额,享受分期发放的待遇:第一笔获补贴资金须于获得认定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第二笔获补贴资金须于第一笔获补贴资金支付后的6个月内支付;第三笔获补贴资金须于第二笔获补贴资金支付后的6个月内支付。

三、资金使用方向

1、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的研发、生产和推广,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在青岛市内的推广和应用;

2、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做大做强;

3、对于高新技术成果的产权、产业化转化、委托开发、技术密集型服务等方面的费用,也包括在该政策的范围内。

四、申请程序和材料

1、企业申请时需具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

2、企业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1)经信委科技局签发的认定证书原件;

(2)企业专利使用或购买等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3)企业其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登记或备案证明材料;

(4)企业所提供的其他有关申请的知识产权、技术成果等证明文件。

五、总结:

通过上述四个方面的详细解析,我们可以看到,青岛市政府制定的获补贴政策具有较为严格而细致的申请条件和审批标准。同时,青岛高新区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技术研发和市场发展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案进行申请,并获得发放政策的资金支持。

本文由企业补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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